公 告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成执字第1262-14号民事裁定书、(2006)成执字第1262-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办理原属南充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南充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顺庆区镇泰路126号和原属庞成祥所有的坐落于顺庆区铁欣路2号1幢2层9号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为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我局现公告如下:
00238043、00238044、00238045、00238055、00238077、00238078、00238079、00238080、00238081、00238082、00156822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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